古代计时制度计时制度不等时法:在古代,人们共同遵守“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”的自然规律,以日出、日落为生活习惯的标准时间,相当于一天分为二。 这是天然的不等时法。 为了能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看到,对白天的各个时刻都有专门的名称,如旦、大采、大蚀、中日、昕、小蚀、小采、莫乱、夕等。 后来,晚上五更五点下班,就有了一夜五更,各更五点分开,敲钟报时的习惯。 等时法:西周时期,为了计时,根据太阳星期天的视运动,将一天分为十二个等长的时间段,用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十二支表示。
古代计时制度计时制度不等时法:在古代,人们共同遵守“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”的自然规律,以日出、日落为生活习惯的标准时间,相当于一天分为二。 这是天然的不等时法。 为了能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看到,对白天的各个时刻都有专门的名称,如旦、大采、大蚀、中日、昕、小蚀、小采、莫乱、夕等。 后来,晚上五更五点下班,就有了一夜五更,各更五点分开,敲钟报时的习惯。 等时法:西周时期,为了计时,根据太阳星期天的视运动,将一天分为十二个等长的时间段,用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十二支表示。
另一种等时制把一天分成一百等份,即百刻制。 这是古代特有的计时方法,其发生年代尚无定论,但有关百刻计时的资料,有文字记载和出土文物的印证。 东汉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指出“昼夜百刻”,东汉马融对《尧典》说:“古制刻昼长六十分,夜短霓虹泰r昼短四十分,夜长六十分; 白天五十点,晚上也五十点”。 这里所说的古制,是指春秋战国时代或之前。 汉以后历代将十二辰和百刻组合使用。 但是,百和十二不能签约,所以各王朝的合作方案经常改变。
古埃及、巴比伦计时制度的不等时法:公元前3000年,古埃及人将昼夜分别分为12点。 他们把日出作为白天的开始,正午作为中午的六点; 日子不是晚上的开始,子夜是晚上六点。 因为一年四季昼夜长短不一,不同季节每小时的实际长度也不相等。 这种计时方法传到欧洲,一直使用到公元14世纪(见埃及古代天文学)。 等时法:公元前八世纪,为了满足天文学的需要,古巴比伦人制定了等时法。 他们把一天分为24个等长的时间段,即24小时制。 等时制由希帕恰克斯和托勒密继承,规定正午为一天的开始。 这种计时法常用于天文学,又称“天文时”。 因为它不方便日常生活,所以从1925年开始将子夜改为一天的开始。
古代守时工具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:
流量计的情况
最古老的守时工具无疑是排水型的漏壶。 后来还有沙漏般的沙漏、以煤油灯耗油量计时的灯表、香香篆表(香火在金属箱里沿着篆字式的槽蜿蜒)等。 最古老的壶是西汉时期的。 世界上最古老的滴水是公元前14世纪埃及的水钟。
机械表
汉代天文学家张衡充当水运浑象,表明恒星出没、中天等天象与室外天象完全一致。 这是世界上第一台水力推进的机械表。 唐代机器制造商梁令瓒创造的水运浑象,除了符合天象外,另有两名木人时时刻刻敲鼓,逐辰自动敲钟。 这是张衡水运浑象的改进型机械表。 宋元祐年间,苏洦与韩公廉等人共同创办水运仪象台。 元代有郭守敬制的大明殿的漏灯。 明代的詹西元制作了奥运沙漏。 这些机械表具有完整的齿轮系、凸轮和擒纵机构。 欧洲的机械表始于14世纪,此后盛行了约400年。
钟摆表
1582年,伽利略发现了钟摆的等时性。 1656~1657年,荷兰惠更斯将钟摆引入机械表,创立了钟摆表。 1673年,惠更斯采用了钟摆-油丝系统,制作了便于携带的钟表。 1735年,英国哈里森首次制作航海钟,解决了当时资本主义发展中亟待解决的航海定位问题。 1896年,法国纪尧姆开发了低膨胀系数合金钢,制造了精度非常高的天文钟。 将时钟放入真空牟a,保存在地下室,保持恒温,即为天文钟,每日误差不超过千分之几秒(见天文钟)。
古代测时工具
棒影测量时
古人知道,直立标杆阴影的长度会随着太阳天空的位置而不断变化。 看棒的影子比直接观测太阳方便,但测量时的结果不均匀。 《史记司马穰苴列传》中有春秋时代“立表下漏”测定时的记载。 棒影测时法测昼时间精度较高,是我国古代修正漏壶时机的主要方法之一。